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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镇江市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镇江市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15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加强农村、城市社区消防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编制了《镇江市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方案》。经研究,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创建活动情况及时告市消防支队。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镇江市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
达标创建活动方案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为加快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镇江市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村(居)委会自我管理、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消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为建设平安镇江、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活动,2011年全市40%的镇(含街道)、60%的建制村和城市社区实现消防安全达标;2012年底前,全市各建制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全部达标。在达标基础上,组织开展以“零亡人火灾镇(街道)、零火灾社区(村)”为主要目标的消防安全先进镇(街道)、社区(村)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市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火灾群防群治能力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市和辖市(区)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统筹协调达标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辖市(区)政府与镇政府(街道办)、镇政府(街道办)与村(居)委会签订达标创建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二)开展试点。选择一批镇(街道)、社区(建制村)开展达标创建工作试点,培育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典型。2011年7月中旬,全市组织对镇(街道)、社区(建制村)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为全面推进积累经验、打牢基础。

  (三)全面推开。2011年7月底,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各镇(街道)、社区(建制村)范围内全面推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

  (四)考核验收

  1.自我评价。2011年11月上旬,对照达标创建考评细则,镇(街道)和城市社区(村)开展自评。

  2.考核验收。自评完成后,2011年11月底前辖市(区)完成考核验收,并上报初步验收总体情况,申请市进行综合验收。今年年底前,全市完成年度达标创建活动综合验收工作。

  3.正式命名。经市综合验收并评定为达标、且当年未发生亡人火灾(纵火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火灾除外)的镇(街道)、城市社区(建制村),分别命名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先进镇(街道)、先进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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