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要着重推进市级“三个融合”,提升辖市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质量,使系统功能更加完善、权力清理更加全面、网上办事更加便捷、监察标准更加严格、法制监督更加规范。2011年,要确保省政府对我市考核优良率达80%以上;各辖市区市级考核优良率达90%、市级机关市级考核优良率达70%。
三、落实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主要任务
完善系统功能。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健全“一库四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相关信息报送与下发功能,提高市、辖市区两级网上政务大厅间信息共享的时效性。充分依托政府网站,积极开展网上申请、办理、反馈、咨询、投诉等服务。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与部门后台业务处理之间的协同机制,加快实现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系统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有机融合。以“三网融合”为契机,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计算机、电话、手机、有线电视等各类终端的综合应用。
拓展应用项目。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作为部门开展核心业务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快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部门核心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政府采购、药品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等领域信息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水、电、气等服务类项目网上运行,整合借助“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投诉和绩效评估平台,逐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向乡镇延伸等试点应用项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适时组织实施推广。
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利用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开展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对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及时进行督办。完善电子监察标准,细化监察规则,提高行政监察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层级监察的思路,创新监察监控手段,确保所有行政权力全程在网运行。对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等现象监察不到位、纠错不及时、督办不得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提升运行水平。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统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和编码、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处罚标准。推行跨地区、跨部门联动监管及部门内部联动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建立案件网上移送的渠道和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政管理服务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办事服务事项联合审批,制定相关制度和流程,推行统一接件、一表填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降低报审成本、提高审批效能,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效率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