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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国家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两个促进”:低碳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与现行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环境政策相互促进;坚持“三个并重”:传统产业低碳化与低碳产业支柱化并重,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并重,扩大低碳产品对外市场占有率与低碳产品对内示范应用率并重;坚持“两个导向”:部门推动、企业主动、社会行动一体的政策导向,重大项目低碳化、城乡开发生态化、目标考核差异化联动的调控导向。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全市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低碳发展法规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形成具有南昌特色的低碳城市发展模式,创建全国低碳发展示范城市。

  到201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森林覆盖率达到25%,活立木蓄积量达到380万立方米。

  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降低45-4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森林覆盖率达到28%,活立木蓄积量达到420万立方米,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监测统计和监管机制,公众低碳意识较高。

  南昌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目标

序号

  目标项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一、总体目标

  1

  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

  %

  25

  38

  45-48

  二、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2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

  24

  30

  45

  3

  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

  38

  43

  48-50

  三、能源结构调整目标

  4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3

  7

  15

  四、其他

  5

  森林覆盖率

  %

  21

  25

  28

  6

  活立木蓄积量

  万立方米

  240

  380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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