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预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效。要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各乡镇在降雨前后,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特别是削坡建房的居民点、中小学校、矿山、旅游景点和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要加密巡查,增强防治工作的针对性。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密切注意隐患点出现的新变化和发展趋势,对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要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各乡镇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处置迅速,报告及时;国土、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根据天气预测情况,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提高预报精度和水平;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注重灾情、险情续报,为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五、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各乡镇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安监、水务、矿业、环保、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各尽其职,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地质灾害预防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石海文 副县长
副指挥长:杜建明 县公安局局长
金德民 县政府办主任
谢万友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秀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杨少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马立峰 县发改局局长
刘国安 县财政局局长
李兴红 县住建局局长
韩文庭 县水务局局长
张春峰 县卫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