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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四、强化预警,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效。要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各乡镇在降雨前后,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特别是削坡建房的居民点、中小学校、矿山、旅游景点和交通干线等重点区域,要加密巡查,增强防治工作的针对性。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密切注意隐患点出现的新变化和发展趋势,对存在严重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全天候专人监测。要认真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各乡镇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处置迅速,报告及时;国土、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根据天气预测情况,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提高预报精度和水平;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青龙满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及时报送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注重灾情、险情续报,为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五、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各乡镇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安监、水务、矿业、环保、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各尽其职,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地质灾害预防不力、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石海文  副县长

  副指挥长:杜建明  县公安局局长

  金德民  县政府办主任

  谢万友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田秀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杨少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马立峰  县发改局局长

  刘国安  县财政局局长

  李兴红  县住建局局长

  韩文庭  县水务局局长

  张春峰  县卫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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