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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通知〔2011〕46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青龙满族自治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更名为“青龙满族自治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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