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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纵向自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系统划分,对所监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行动,组织各单位员工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确保各单位员工熟练掌握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方法。采取设置醒目的消防宣传标牌、LED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确保全县火灾形势平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至9月30日)。各乡镇、各派出所、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立即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同时,要全面动员,组织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和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剿火患”战役任务分解表,明确具体时限。县政府将组织县公安部门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10月31日前,要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单位、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2012年元宵节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组成验收组,对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县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2月15日前,县战役指挥部将对各乡镇、派出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县战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安排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找准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各乡镇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分管消防工作的乡镇长为指挥长,乡镇派出所主管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其他工作人员和有关警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各乡镇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

  (三)严格奖惩,鼓舞士气。县公安局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各乡镇要强化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政工、宣传人员随警作战,把战时表现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设立专项奖励补贴基金,重奖战功卓著的单位和个人,落实从优待警措施,体恤官兵和民警身心健康,凝聚警心、鼓舞士气。要实行战时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主动、排查整治不力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先行免职,依法依纪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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