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甘蔗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蔗农种植甘蔗良种,扩大甘蔗良种的种植面积,提高甘蔗产量,增加蔗农收入,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甘蔗良种推广补贴,现将《柳州市甘蔗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柳州市甘蔗良种推广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柳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种蔗积极性,加快甘蔗良种的繁育进程,扩大甘蔗良种的种植面积,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科学发展,城乡统筹;经济突围,项目突破;全民奋勇创业,共建和谐柳州”工作思路,设立甘蔗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对种植甘蔗良种的农民进行补贴,通过引导农民种植甘蔗良种,达到提高甘蔗亩产及增加甘蔗总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我市蔗糖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植农户,严格做到补贴政策、补贴名单、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公开。
三、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在本市辖区范围内种植甘蔗良种的种植户。
四、良种的确定、补贴标准及方式
甘蔗良种是指在柳州市地域范围内单位面积获得最高或较高的蔗茎产量和含糖量,且产量稳定,适于当时、当地的自然环境、栽培条件、耕作制度和制糖工艺,并经国家或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委员会审定或认定通过,准予在当地推广的优良品种(或品系)。
(一)确定给予补贴的甘蔗良种
2009-2010年榨季确定补贴的甘蔗良种是:柳城03-182、桂糖21号、园林1号、园林6号。如有变化,由市农业局、财政局
联合在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