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桑蚕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桑蚕业是我市扶持发展的农业产业,为鼓励农民养殖良种桑蚕,促进蚕农增收,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桑蚕良种补贴,现将《柳州市桑蚕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柳州市桑蚕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柳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充分调动我市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农民稳定桑园面积,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科学发展,城乡统筹;经济突围,项目突破;全民奋勇创业,共建和谐柳州”工作思路,设立桑蚕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充分调动农民种桑养蚕积极性,引导农民通过桑蚕良种养殖及实施良法,促进我市蚕农增收,桑蚕业稳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由县(区)政府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名单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补贴范围和对象
在本市辖区范围内饲养桑蚕良种的养殖户
四、良种的确定、补贴的标准及方式
(一)、确定给予补贴的桑蚕良种
2010年确定的桑蚕良种是:桂蚕一号、桂蚕二号、两广二号
(二)补贴标准
每张补贴3元
(三)补贴方式
1. 确定补贴资格:桑蚕养殖户需在有经营许可证的蚕种销售点取得蚕种购置凭证(需注明客户名称、桑蚕品种、张数、金额),蚕茧出售时需取得本市蚕茧加工企业收购凭证。
2. 补贴发放流程:
(1)桑蚕养殖户凭蚕种购置凭证、蚕茧收购凭证、身份证向乡(镇)桑蚕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桑蚕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