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砂石采/运船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柳州市砂石采/运船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柳州市砂石采/运船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水运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我市辖区内河道采运砂石的船舶越来越多,违法情况严重,险情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公平的水上运输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决定开展砂石采/运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各种违法造船、无证开采、无证航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水上运输环境,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针对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隐患,对砂石采/运船舶进行整治,打击非法造船,无证采砂,无证航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将辖区内低质量砂石采/运船舶清除出航运市场,建立并完善辖区砂石采/运船舶长效管理机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畅通的水上运输环境,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整治对象和目标
本次活动重点:一是整治我市范围内各船舶建造厂(点),取缔非法建造船舶厂(点),从源头上把好砂石采/运船舶的准入关,使辖区非法建造船舶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整治砂石运输船舶,查处无证航行,超载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整治从事采砂作业的工程船舶,重点查处无证采砂行为。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将低质量船舶清除出水运市场,辖区砂石采/运船舶持证率达90%以上。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统一、有序地开展,成立柳州市砂石采/运船舶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