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按照“谁筹资、谁所有、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项目议事主体承担日常管理养护责任。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民主选定管护责任人,或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管理,并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社会赞助等安排管护资金;也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村委会对养护主体要行使监督检查责任,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五)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沈阳市强农惠农政策乡镇“一点通”系统,全面公开奖补项目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提高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奖补项目实施要有村民代表进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和管理;村民委员会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预算、项目竣工资金决算等情况向村民公示。
(六)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各级农经、财政等部门要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县(市)要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对区、县(市)验收合格项目进行复查验收。监管验收重点:是否存在未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虚列项目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补政策;村民出资出劳是否自愿;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工作程序是否规范;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资金核算是否规范;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劳务和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张榜公示,有无截留挪用;一事一议项目是否完工,质量是否符合建设标准和要求,工程造价是否与工程预算一致,增减预算支出是否合理;项目后期管护是否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资金来源等。对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有关法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农场、乡镇(街道)、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财政奖补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和资金申请表、奖补项目实施前后的影像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整理汇总归档。市、县农经、财政综改部门要对重点奖补项目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库,实现及时更新,动态监管,科学规范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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