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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湖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的若干意见

  我市的政务信息共享,主要依托全市统一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务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实现。原则上机关不再单独建设政务信息共享设施,已建的政务信息共享设施应逐步整合、归并。各县区政府应按全市统一的标准进行政务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建设。
  机关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共享政务信息的目录编制和交换,应遵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五、政务信息共享的总体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基本完成政务信息共享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机关政务信息的有序共享,基本满足机关间业务协同的政务信息共享需求,政务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推进任务
  1.启动期(2009年),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框架,完成数据交换中心平台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人口、法人单位(机构)基础信息库建设初见成效。完成政务信息共享目录和交换体系的建设,完成市财政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国税局、质量技监局、人口计生委、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批8个部门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财政地税、工商、国税“三证合一”的一站式服务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应用。
  2.发展期(2010-2011年),开展政务信息共享二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备。进一步扩大和完善人口、法人单位(机构)基础信息库建设,初步建立以数字城管为基本应用的地理信息基础信息库的共享系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基础信息库统筹建设起步,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形成信息共享。逐步完成市发改委、统计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贸粮局、人事局、经委、规划建设局、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安全监管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人行湖州中支等20个部门的政务信息共享目录编制,县、区完成首批政务信息共享目录编制和发布。
  3.完善期(2012-2013年),四大基础信息库基本建成并得到有效使用。机关政务信息共享目录陆续、全面发布,政务信息共享及业务协同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六、政务信息共享的职责分工
  (一)共享政务信息的审查机关
  共享政务信息的审查机关由市监察局、法制办,市委保密局等部门组成,市信息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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