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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形成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各级政府都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探索建立民生工程预算制度,将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省级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政策,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市县对民生工程规划的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落实配套资金。拓宽民生工程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健全规范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对资金补助类项目,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3个重点环节,确保基础数据核清、发放对象搞准、各项程序走实。对工程类项目,严格执行建设计划、建设标准,完善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健全完善建成项目后期运行维护制度,确保项目持久发挥效益。省直各有关部门出台所有工程类项目管护指导性文件,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和乡镇政府承担运行、管理和养护职责。实行民生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将建后管养纳入考核内容,逐步统一民生工程设施形象化标识,接受群众监督。
  (五)巩固民主公开的政策宣传机制。倾听基层意见和群众呼声,适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用民主的办法推进民生工程,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民生工程。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改进政策宣传方式,建立走访和社情民意调查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服务,实行公开、便民、利民制度,努力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
  (六)完善严格透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将民生工程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加大执法监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引入绩效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民生工程年度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安徽省2011-2015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库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实施目标

备注

公共教育类

   

1

乡镇公办中心
  幼儿园建设

省教育厅

加强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新增项目

2

农村义务教育
  薄弱学校标准化
  建设

省教育厅

为农村薄弱学校配备购置图书、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教学实验仪器,开展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5年实现我省79个农业县区(含3个实验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新增项目

3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省教育厅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继续实施

4

高校、中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省教育厅

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继续实施

5

校舍安全工程

省教育厅

对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三类重点校舍加固改造或迁移避险,提高防震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2012年完成任务,2013年退出

6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省教育厅

在边远艰苦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布局合理、实用适用的农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教师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新增项目

7

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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