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加强经济监测预警分析,创新经济运行调节手段,建立起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经济运行新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以及政策调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影响,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波动明显的行业、推进难度较大的重点项目的监测分析,及时研究针对性措施。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全面落实帮扶企业的相关政策,切实推进企业减负工作。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发展规划的战略指导。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加强银企对接,着力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强物价调控管理。抓好“菜篮子”和“米袋子”工程,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储备和供应。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串通涨价、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做好价格宣传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做好应急预案和政策储备,保持土地的适时供应和适度的房地产投资规模,稳定楼市预期,避免大起大落。
(二)进一步推进转型升级。按照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总体导向,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和特色优势产业“倍增计划”,扎实做好现代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工作。加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服务业集聚区特别是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发展规划,着力推动休闲旅游、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继续加大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扎实推进科技创新。着力抓好南太湖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南浔、安吉科创园建设,以及德清、长兴科创园扩建工程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合作项目,着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全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和“南太湖精英计划”。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加强能耗控制管理,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建设,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传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清洁水源、清洁土壤行动,深化矿山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认真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狠抓项目攻坚。围绕项目引进、落地、开工、竣工、投产等环节,集中力量推进项目攻坚。全力加快平台建设。加快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争取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投融资平台建设上有大的突破。扎实推进特色产业生态工业园建设,着力提升园区产业承载能力。积极推进省际边界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承接高地。全力抓好招商引资。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强对“大好高”项目的评估管理,着力引进全球知名企业、央属大型国企、国内大型民企来湖投资。积极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股、拓展规模。全力加速项目推进。围绕工业“两个一百”和服务业“双百计划”等全年目标,完善项目协调机制,着力破解征地拆迁、资金到位等项目建设难题,促进项目尽快建成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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