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城乡建设“653”行动计划,促进生态城市与美丽乡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快中心城镇建设。统筹推进中心城市“一核七区”开发建设,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提前谋划一批拟建项目。加大对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政策支持,强化规划对中心镇发展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抓好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继续抓好八里店南片新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开展长兴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验。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宁杭铁路湖州段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继续跟踪落实湖苏沪、合湖杭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市域内有关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重要航道的新建、改扩建及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启动实施太嘉河工程。
(五)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有保有压、分类指导、内外联动的原则,强化用地、用电、资金和用工保障。土地方面,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用地;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鼓励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电力方面,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有序用电精细化管理;实施错避峰用电政策;鼓励地方电厂顶峰发电;加强企业项目能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资金方面,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增加对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的资金供应;推动企业股改上市,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平台建设。
(六)进一步改善社会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抓好民生实事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民生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增强地方财力,努力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确保民生重点支出落实到位。提高就业和社保水平。加快建设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平台,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医保“一卡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确保完成阶段性任务。统筹抓好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等领域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对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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