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完善低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实行适度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中心城市有序集聚,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尽快融入当地文化、生活和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维权法庭,完善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机构。(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8)创新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事务中心(服务站)全覆盖;9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社区服务中心。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注重选拔熟悉基层工作、热心社区服务、具有专业水平的人员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强化社区经费保障,提高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服务、市场经营服务的联动互补发展。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养老服务、法律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综合服务功能。推进大型集中安置居住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和配套服务设施。(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9)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规范依法信访秩序,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10)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提高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强化重大水利设施安全,除险加固病险水库、堤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加强对重点人群和“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控管理。加强防震、消防、人防和防御气象灾害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军警民联防、社会动员等机制,普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推行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广泛开展“双拥”和军民共建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应急办、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11)提高价格管理与应对能力。加强政府对价格特别是消费品价格监管,做好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工作,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补贴联动政策。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缓解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切实加强重要商品储备和价格监测预警,防范市场价格异动。(市发改委、市贸粮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12)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推进政府工作依法行政,完善公共权力有效制约机制。大力发展法律中介组织,构建现代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高度重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巩固和扩大以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村民自治以及村(居)委会直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依法依规推进社区民主建设。(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1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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