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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国土资源系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制定工作方案。市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

  3、召开会议。市局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8月-12月)

  各分(县)局和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监督检查的事项深入检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本地区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检查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督导组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1月-8月)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各分(县)局和各责任单位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治理对策,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认真汇总分析共性问题,掌握形式、规律和特点,查找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结合机制体制建设,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9月)

  市局和各分(县)局要及时把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各牵头单位要积极提出相关制度建议,进一步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分(县)局和各牵头单位要形成专项总结报告,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市局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厅和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监督检查总结报告。对工作落实情况,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县)局要成立组织领导协调机构,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实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制定检查计划。对复杂难点问题,要积极向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制度,主动向省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市系统监督检查进展情况。各分(县)局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时要集中汇报阶段性工作。牵头单位要与配合单位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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