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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意见的通知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
  继续落实全科医学培训、基层医务人员轮训制度和对口帮扶等一系列制度,落实人员培训经费。探索为高明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实行“上岗退费”政策。从2011年5月开始,用4年时间,采取公费培养方式,为高明革命老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医疗技术人才,资助40名高明区户籍医学类大学生完成学业,培养20名医学类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资助160名基层在编在职医务人员在职学历教育,达到基本改变革命老区医药卫生队伍建设滞后的目的。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3、积极拓展和完善功能
  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4项,着力打造涵盖防治、康复、保健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探索城市与基层、社区联手合作发展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网络一网多能,强化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与基层的协作与扶持,把优质、高端的技术服务延伸到基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技术服务水平。
  4、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效率
  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负责制,确实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加强机构、人员队伍等建设,完善功能配置,提升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比例,实现预防关口前移、医疗重心下移。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继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人均(常住人口)30元。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6.7万和5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健康体检。制定落实全面系统的宣传计划,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中医药文化和安全合理用药知识。
  2、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3、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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