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律师协会维权、惩戒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律师协会(律协联络部),兵团律师协会,直属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律师协会维权、惩戒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2010年度维权、惩戒案件统计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地律师协会要高度重视本次维权、惩戒案件的调查统计工作,力争做到全面、真实的反映出本地区律师执业的基本情况。
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惩戒律师违规、违纪行为一直是各级律师协会日常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做好维权、惩戒案件统计工作,对及时掌握律师队伍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地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此次统计上报工作,认真高效的完成2010年度律师协会维权、惩戒案件统计工作。
二、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
为方便各地律师协会进行统计和填写,全国律协根据各省律师协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和《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进行了修改,希望各地律师协会严格根据表格填报的具体要求,逐项填报;表格中不能涵盖的,可以以报告的形式单独上报;表格填写不下的,可以另附表格填写;本地区统计年度期间没有维权、投诉案件发生的,要以文字形式说明情况。
三、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地律师协会请于2011年8月12日前将《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以及统计分析报告的电子版发至会员部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艳丽 王瑞
联系方式:0991-2828881
电子邮箱;xjlxhyb@126.com
附件一:《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
附件二:《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
新疆律师协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
律师协会维权案件
调查统计表
(2010年度)
_________________律师协会
(一)律师业务情况统计表
业务类型
年 度
| 刑事案件
| 民事案件
| 非诉讼案件
| 法律援助案件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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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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