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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州市规划局(湖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宣传和群团工作;承担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日常管理;负责和指导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相关行业的行风建设;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本系统相关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三)法规处
  组织实施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行政(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执法监察工作,并管理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牵头办理本部门信访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
  按权限和分工,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含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发证等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联办、现场踏勘、验收等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牵头编制全市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负责本系统的资金调度平衡、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参与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日常经费使用计划,并按规划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审查和审批;组织拟订有关计划、财务管理、统计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车辆、设备的购置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六)规划监督处
  监督管理全市城乡建设规划。负责编制并报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域总体规划,以及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管理市域内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规划;负责编制或审批中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的规划论证;参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审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监督、检查工作;编制规划建设项目库、年度规划计划和规划预算;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建筑案件;配合局有关处室办理行政复议工作。
  测绘管理处(与规划监督处合署办公)
  拟订城乡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测绘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质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
  (七)规划用地处
  负责市规划委员会交办的有关规划审查论证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城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和景观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负责审核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以及审批后的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店招)空间设置规划的审批;负责市政设施、道路、管线工程及其它工程的审批、验线及审批后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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