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政务;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评;负责拟订全年调研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委领导批示的督办和反馈;组织拟订和审核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委机关文电、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社会综合治理、电子政务、对外联络、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编辑《湖州工业动态》;负责委新闻宣传及发布;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和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监管及审计;负责建立委机关信息库及计算机网络的日常维护;协助维护原市属国有工业系统社会稳定工作。
(二)经济运行处(挂“市场拓展处”牌子)
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起草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组织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发布;综合分析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及调节措施;组织调研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货币等政策性变化及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牵头做好差别电价的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春运工作;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负责推荐省市重点骨干企业;负责全市重点骨干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统计;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组织协调企业会展活动;负责履行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指导和规范相关协会建设;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后监管。
(三)产业发展协调处(挂“生产服务业处”牌子)
负责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年度推进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拟订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并监督实施;协调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落后生产能力退出机制;牵头做好企业培大育强工作;牵头组织重点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指导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区域品牌;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研究提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建议;承担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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