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补贴申报审核严格执行三个“一致”
一是消费者从回收到销售过程,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不含住址等)必须全程完全一致;二是各类补贴的申报兑付企业(网点)名称在管理系统、凭证、申报材料上三方面必须一致;三是购买享受补贴的新家电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一致。
五、关于产品品牌
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产品品牌没有限制,对产品也没有中标资格限制。只要是国家目前执行的五类家电都可以享受补贴。因此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属于电脑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可以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六、关于运费补贴运输距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第七条,运输距离是指回收企业(网点)实际所在地与拆解处理企业实际所在地间的公允距离,并不是回收地点与拆解企业之间的距离。
七、关于补贴审核责任划分
按照总体衔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管理办》和《关于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流程的补充通知》的职责分工,在(家电)销售补贴审核时,县级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只负责审核回收信息中消费者身份信息,对于回收信息其他内容不予审核。发现回收信息错误的,可以提醒申报企业,但是不能作为(家电)销售补贴审核不通过的依据。运费补贴审核时,发现凭证、系统、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可按照符合条件的最小补贴金额给予补贴,否则退回回收网点补充材料。
八、关于企业申报补贴所属区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企业兑付补贴应到实际经营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申报。对于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为监管方便考虑,应以实际经营所在地为准。实际操作中,各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可协调企业到合适的县级商务、财政部门审核。
九、关于凭证遗失
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消费者发生了凭证遗失或损毁等情形,为方便消费者和企业操作,凭证遗失或损毁后,在拆解信息未录入之前,销售企业(网点)在审核消费者身份信息无误后,可采取“替换凭证”操作,为消费者替换一张新凭证,但需要单独登册,消费者签字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