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拟订全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重点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五)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办花园式单位的考核评审;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以资代劳绿化费的征收。负责木材采伐证、运输证的核发。
  (六)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管理工作;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森林资源流转审批工作;负责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市湿地保护、沙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拟定市域内湿地保护的有关市级标准和规划草案,指导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八)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审核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驯养繁殖许可;核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许可证;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协调、指导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组织协调、督促全市重特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十)研究提出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指导林业产业发展;负责权限内设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批;负责权限内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的审查。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外事和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机关各项制度并检查执行;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性会议、信访、信息、后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宣传、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造林和绿化管理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油茶管理办公室)
  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责任;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培育;组织、指导退耕还林和国家、省、市重点营造林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造林技术质量管理;牵头组织造林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审查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负责重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核发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指导林木种子调剂、质量监测、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城乡绿化的宏观规划和监督管理;编制并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城乡新增绿化面积年度计划;承办花园式单位的考核评审;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和以资代劳绿化费的征收;负责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鉴定和保护;承担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和市油茶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