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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出版人奖”和“上海出版新人奖”的通知


  2、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被推荐的人选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保、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等部门意见。副局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3、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上海出版人奖(新人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上海出版人奖审批表》(附件1)、《上海出版新人奖审批表》(附件2)各一式3份;《上海出版人奖事迹简介》(附件3)、《上海出版新人奖事迹简介》(附件4)各一式5份。其中,主要先进事迹控制在2000字以内;事迹简介控制在300字以内,审批表中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市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组成上海出版人奖(新人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市出版协会秘书处协助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七、联系方式

  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和市出版协会秘书处

  地 址:绍兴路5号 邮政编码:200020
  联 系 人: 钱 芳 马 加 凌 静
  联系电话: 64675794(传真) 64319929 (传真)
  电子邮箱: xwcbxh@sppa.gov.cn jling@sppa.gov.cn

  附件:
  1、上海出版人奖审批表(略)
  2、上海出版新人奖审批表(略)
  3、上海出版人奖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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