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加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完成8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任务,推进9个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项目和70个针灸理疗康复科建设项目,支持省级第四批33个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在50%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20%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不少于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
  六、全力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促进医改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从2011年起,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病人住院天数不得超过11天,门诊与住院费用低于西部平均水平;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处于西部较低水平。
  (一)全面改善医疗服务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省所有三级医院要向群众提供2种以上便捷、易用的预约诊疗方式,有条件的县级医院也要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到2011年底,全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以上,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以上。其他三级区院专家门诊预约率达到20%以上。
  2.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加大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先诊疗后结算、志愿服务在医院、晚间门诊和假日门诊、候诊、交费、取药、费用清单、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便民措施力度,方便群众就医。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3.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就医流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三级医院急诊设施和条件。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年内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在服务窗口都要设置“满意度评价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省所有二、三级综合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占病房总数80%以上;其余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达60%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达4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中护理人员占50%以上;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95%以上;病区实际开放床护比≥1:0.4(均值),示范病区实际开放床护比≥1:0.5。
  5.探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努力形成部门协作合力。突出抓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2项重点工作。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认真解决患者投诉,提高群众满意度。2011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均应达到“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要求,力争到年底实现县(市、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