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1]13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八月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和合理开发全省煤炭资源,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安全发展,为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在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重要意义
煤炭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煤矿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好转,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煤炭工业长期粗放发展,积累的矛盾仍很突出,全省煤矿点多面广、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产业集中度低、技术落后、资源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一些地区煤炭勘查开发秩序混乱,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规范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集约开发煤炭资源、保障能源可靠供应的必然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州(市)、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主动性,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切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