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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6、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旅游房地产营销信息系统,促进旅游房地产发展。建设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工程抗震防灾信息系统,建设新农村建设管理系统,采集农村人居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数据信息,促进村镇建设的科学、合理、规范。整合海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对城乡规划进行数字化、网络化管理。

  7、社区信息化。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及服务支撑体系;推进社区政府综合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

  8、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图书馆。建设海口市数字档案馆和数字图书馆:建立档案信息传输平台,实现档案接收、整理、归档、利用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完善馆藏图书的数字化,加强海口市图书目录建设和信息的共享。

  (八)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完善和增强基础共享资源数据库建设,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农业信息资源、服务业信息资源、商业信息资源和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部门、行业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防止重复建设和信息垄断,加强信息标准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1、完善和增强基础共享资源数据库建设。完善和增强海口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GIS)、企业法人数据库、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含农户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和政策法规数据库的建设。

  2、建立和完善海口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海口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用于完善城市规划、工商行政执法、流动人口管理、环境保护与监测,以及城市交通管理等,通过对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管理和分析,为海口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规划、决策、管理和研究提供技术服务。

  3、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信息化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为信息化综合体系各组成部分及相互关系提供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规范,达到信息资源聚集、共享,实现协同工作。重点发展电子政务的标准化和企业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

  (九)推进信息产业基地建设

  建设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基地,围绕产业链核心环节,引导产业垂直整合,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推动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成为行业自主创新的主体、 “走出去”的服务平台。

  重点发展:

  (1)建设海口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发挥园区的聚集、辐射和带动效应,提升园区的科技含量和经济实力。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优惠的产业政策,将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打造成国内先进、省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信息产业园区。

  (2)建设海南国际创意港。结合我市的城市发展定位及资源禀赋条件,根据创意产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确定创新研发、信息服务、现代传媒、软件动漫、设计服务等创意产业。

  (3)建设狮子岭飞地光电子产业园。结合狮子岭飞地光伏产业园的建设,积极培育光电子技术产业,建设光电子产业园。

  (4)建设海口信息产业孵化中心。在新华南路原科信局处创建信息化平台运营服务基地;专业建设软件、电子与通信、网络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的孵化器。

  (5)建设海口信息产业 “虚拟产业园区”。建设享受科技园区政策,进行统一管理,但各功能园区分散独立的 “虚拟产业园区”,包括信息化服务园、物联网科技园、软件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依法推动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完善信息产业企业在用地规划、征地、土地变性、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制定鼓励政策,推动企业信息化投入。完善投资、财税、技术、人才、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重点利用贴息、财政优惠政策等措施,调动企业对信息化和服务体系投入的积极性,鼓励企业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

  3、制定产业优惠政策,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制定并落实鼓励电子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引进大企业进入,扶持大项目投入,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集聚式发展;制定并执行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4、实施技术创新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各项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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