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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市食品工业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咨询)中介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市食品工业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咨询)中介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杭经信轻工〔2011〕184号)


各有关中介机构:
  根据工信部关于《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09〕701号),以及《2011年杭州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要求正在部分食品工业企业中积极推进建立食品诚信管理体系工作。为帮助食品工业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引导规范中介结构为企业提供诚信管理体系技术服务,我委将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咨询)中介机构担任指导诚信管理体系的具体工作。现对参与申报此项工作的技术服务(咨询)中介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依法注册,有开展相关工作的经历,具备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专业人员在8人以上。应将基本情况(包括单位资质信息、固定场所和设施信息、技术服务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诚信体系建设管理专家情况)、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等材料报市经信委备案。
  (二)建立相应的文档管理制度,做到资料完备、方便查询。
  (三)应当对接受技术服务的食品工业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公开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技术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二、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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