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视频会议精神和
商务部等八部委《关于请协助开展2011年“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函》(商贸函〔2011〕85号)的要求,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落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在商务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成立2011年“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小组。组长:孙振晓副厅长;成员:边贸局王泰平副局长、外贸处张新军处长、机电处毛辉处长、外经处白宇峰处长、进出口公平贸易处王洁处长、市场秩序处古青处长、外资处开乌兰副处长。办公室设在外贸处。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管服务,加强部门协作、行业自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升外贸商品质量,坚定实施“以质取胜”的战略、维护“中国制造”国际形象、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确保我区外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提升外贸商品质量的良好氛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自治区商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深化商品质量安全和维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对各类口岸等主要外贸出口商品集散地和市场,组织专项普法和诚信宣传教育,通过座谈会、制作发放质量安全和法制宣传册等形式,使教育宣传服务入企业,进商户,增强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提升外贸商品质量、提高出口效益、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商品、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的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设立“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活动联络员制度,了解相关商协会和进出口企业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搜集有关信息和诉求,及时向商务部和《国际商报》“外贸商品质量提升年”宣传专栏报送。
(二)开展外贸行业倡议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进出口企业和商品形象。自治区商务厅将组织有关商会(协会)向全区进出口企业发起“提升外贸商品质量”倡议活动,督促企业模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优化外贸商品结构、提升出口商品质量,认真执行出口目的地国家商品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我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形象,逐步形成各部门、各地、行业中介组织、广大外贸企业共同参与,全社会齐抓共促的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