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增强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自主创新、依法参与市场竞争,强化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把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以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宣传与村(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增强村(居)民参与村(居)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创新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以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有法律专长的社会志愿者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村(居)民法治论坛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加强村(居)“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的能力。培养基层兼职法制骨干,开展基层“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六)以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原则,以流动人口较集中居住、工作、活动、学习的驻地为依托,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其遵守法律、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培训结合起来,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从发布日起至2011年底。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市(区)、市直以及中直、省直各单位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报市普法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