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保障落实
(一)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产业转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尽快赶上全省发展水平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扎实开展。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产业转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部门分工职责,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二)加大对产业转移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重视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产业转移工作的宣传,大张旗鼓宣传产业转移相关政策和工作,对先进经验事例进行专题报道,对一些创新性做法要有充分肯定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产业转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考评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把产业转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评奖励机制,参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制定《茂名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情况,每年年末进行一次年度考评。
(四)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与珠三角地区合作方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加强联系沟通,及时研究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制定并落实年度目标任务。
(五)加强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扩园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配合园区管理办公室着手开展工作。二是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要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配合,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沟通,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省对口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支持。
(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一是加强对省扶持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双转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订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促进“双转移”资金投入、使用和规范管理的约束激励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二是用好用活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积极开展融资引资,放大资金效应,大力促进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发展。三是加大各级财政对“双转移”的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支持产业转移工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产学研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切实推进产业转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