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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
(北政发〔2009〕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统计法规和统计知识;对统计工作,主要领导要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注重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支持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及时帮助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统计职能
  (一)尽快完善市、县区统计部门职能科室设置,在合理调配基础上,适当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同时,不断加强乡镇、农村和企业等基层统计网络建设,以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素质,铸造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统计队伍。要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注重加强对统计人员良好政治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强化信息、咨询、监督三大统计职能,做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测和统计分析,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规范基础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理顺统计管理体制,改变原来“条块结合”的统计管理模式,实行“属地统计”的统计管理体制,由三个城区单独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统计工作。
  实行属地统计后,除金融、保险、证券、邮电、电力、港务、城市公用事业等一些特殊行业(企业)由市统计局直接统计外,其他企业和单位均按属地管理进行统计,接受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布置的各类统计调查任务。在业务上,市统计局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组织实施各项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审定全市统计工作计划、调查项目、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的组织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市内外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三个城区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本辖区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该辖区的各项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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