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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秋季学生集体用餐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09〕552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保障2009年秋季开学期间本市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为目标的学生集体用餐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控制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为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学生集体用餐相关负责人员培训,采取学校食堂自查与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等措施,督促学生集体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用餐安全。
  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从2009年8月26日至9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26日-8月31日)为培训和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9月1日-9月18日)为全面检查阶段;
  第三阶段(9月21日-9月25日)为复查阶段。
  三、检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托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盒饭生产单位。
  四、检查安排
  (一)培训和自查阶段(8月26日一8月31日)
  1、工作内容
  (1)对学生盒饭生产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围绕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
  (2)督促各学校食堂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见附表1)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于8月31日前上报各分局。
  (3)督促各学生盒饭生产单位按《学生盒饭生产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表》(见附表2)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于8月31日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工作要求
  (1)对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食堂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知识进行培训及督促落实有关工作,内容包括:
  ①督促学校落实主管校长负责制、食品卫生管理员和卫生管理台帐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②督促学校在开学前对食堂卫生进行自查,做好供餐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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