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农村社保。完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开展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村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建设乡村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局)
(四)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技能与资质培训,扩大面向农村流通服务业的学历、职业教育,建立完善新型流通业态高端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
(五)落实现有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服务业等有关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发展的产业政策和配套措施。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委农工委、州供销社)
(六)加强财税扶持。整合政策资源,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农产品流通、商品配送、基层网点等急需项目的投入力度。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和农资流通、连锁经营等税收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农村家电与汽车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农超对接”企业下伸经营网点到乡村等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国税局)
(七)加强金融支持。建立完善银政合作平台、银企对接机制,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新品种、拓展新业务,广泛参与和支持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设和流通业发展。
(责任单位: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监分局)
(八)保障要素供给。对列入《阿坝州新农村市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鼓励建设发展的重点项目,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安排。保障农村流通业用电、用水、用气供应,对鼓励发展的项目逐步推行与工业同网同价。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
(九)降低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针对农村流通配送成本高、农产品流通损耗大等实际困难,进一步降低和规范农村流通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质监局)
(十)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和溯源制度,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推进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着力保障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和农资、家电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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