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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整规工作范围

  本方案所称的“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使用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含25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在50人(含50座)以下,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的小型餐馆,包括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三)整规工作原则

  小餐饮整规工作应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县乡(街道)为主、属地管理;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

  三、整规工作重点

  (一)重点整规对象

  未获证的小餐饮店,小饮食摊点,小餐桌,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及建筑工地食堂,农(牧)家乐餐饮单位。

  (二)重点整规区域

  各县城区及乡、镇(街道)驻地,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旅游景区及周边,商业街和主要道路小餐饮单位。

  (三)重点解决问题

  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餐饮具不消毒,原料进货渠道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食品安全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此次整规工作计划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 (7月底以前)

  1.认真筹备,加强宣传。各县、各部门要按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利用召开座谈会、开设宣传专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管理相对人及社会群众开展宣传,做好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制定标准,组织培训。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阿坝州小型餐饮业整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小餐饮的整治标准;培训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规重点、整规标准和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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