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率,重点检查纠正虚报假报水利项目骗取资金、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资金的问题。
(五)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以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薄弱环节建设工程,江河治理、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检查纠正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问题;检查纠正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超出资质许可承揽工程问题;检查纠正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规划、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问题;检查纠正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问题;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入地方有形建设市场情况。同时,监督检查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江河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水资源管理制度特别是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执行情况;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进水价改革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一要对责任制落实、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任务分解和各项制度、机制建立情况。二要对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按照《阿坝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阿坝州监察局 阿坝州水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州治工办〔2011〕3号)要求,对今年新建和续建项目进行滚动自查、实时监控,建立台账。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重从专项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审计、稽查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案件和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