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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全面检查

  各县要认真对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季度对各县水务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检查

  今明两年,州监察局、州水务局要抽派专门人员,每年开展1-2次重点检查。

  (四)整改提高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将整改提高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大今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组建了“阿坝州加强今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工作由州监察局、州水务局联合开展。今明两年,州水务局要立足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领导、协调和运行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建设要加快,工作要上去,制度要严格,干部不倒下”,促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共同协调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充分发挥发改、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专业监管作用,运用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成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要将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集中力量查处水利领域典型案件。要注意梳理案件线索,从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规问题入手,深入查处违纪违法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案件。

  (四)强化长效机制

  要建立健全适应水利建设特点的监督检查方法,把专项监督检查与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要把监督检查与建立水利改革发展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并纠正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机制制度,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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