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重点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产业协会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层级递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机制。以保证农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加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树立“全价利用、跨界开发”的品牌理念,发展跨产业、多功能、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深度开发、跨界开发和系列产品生产上下功夫,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名牌产品。“十二五”期间,各地要根据当地特色,重点培育萧山区的萝卜干、甲鱼、生猪、花卉苗木、南美白对虾,余杭区的径山茶、甲鱼、竹制品、塘栖枇杷,富阳市的豆腐皮、芦笋、桃子,临安市的山核桃、天目笋干、天目雷笋,桐庐县的蜂产品、雪水云绿茶、钟山蜜梨,建德市的新安江草莓、里叶白莲、千岛银珍茶、三都柑桔,淳安县的千岛湖有机鱼、千岛玉叶和鸠坑毛峰茶,西湖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西湖龙井茶,滨江区的祖名豆制品等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综合竞争力。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标准化生产。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农产品联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质量基础。
(二)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并将其作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的基础性工作,把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围绕我市农产品市域规划布局,以优势特色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有机(森林)、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三)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区域公用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工作,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和监管、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办法,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区域公用品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健康发展。依法经营区域公用品牌,对区域公用品牌实施统一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准入制度、宣传推介、外形包装、品牌保护、指导服务。定期公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