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保证少先队工作经费。各级团委每年应划拨10%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等专项工作,并按照中青联发〔2005〕22号文件要求,把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立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各中小学校应将购买红领巾及其他少先队标志性用品、《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手册》、雏鹰奖章等少先队员基本组织生活的开支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全校性的少先队主题活动和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少先队基础阵地建设应由学校统筹规划予以落实。少先队的活动也可与学校的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保证必要的经费。
5、加强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要适应我市社区城市化发展和教育资源逐步整合的形势,适应城乡新型社区建设发展实际,加强街道少工委和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积极拓展少先队校外活动的空间。整合社区青少年俱乐部、青少年空间等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力量,积极开展校外少先队活动与社会实践。督促学校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的少先队组织建设,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少先队社区活动,鼓励学校教职员工在节假日担任少先队的社区志愿辅导员,创造条件在节假日向少先队社区组织开放校内活动设施。建立少先队图书室(角)、队室、宣传栏等,逐步建立少先队的社区读书屋、社区少年儿童素质培训点等。
6、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初中少先队建设。以“全程衔接、团队共兴”为目标,探索组建中队团支部,实现建团强队;以“推优入团”为手段,以少年团校为阵地,发展优秀少先队骨干入团,入团队员均保留队籍,留队带队,发挥团队员在队内的先进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离队仪式和入团宣誓仪式,发挥仪式教育的独特作用。要根据初中少先队员的身心特点,改革初中少先队员标志。初中少先队员平时必须佩戴队徽标记,参加重大活动、升旗仪式、队活动时必须佩戴大号红领巾。初中新生入学要举行换戴队徽仪式,提高初中少先队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7、要把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少先队建设的重要位置。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力量,是少年儿童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8、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大队辅导员由教师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应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及一年以上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学校中层副职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通过竞聘上岗或学校推荐,由上级团、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考察、聘任。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期间要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主业,同时可以适当兼任一定的教学工作;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根据学校规模,按照不低于每周6课时折算成教学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纳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中学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少先队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也可由其他课任教师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