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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志愿服务先进街道(乡镇)争创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工作保障到位。贯彻落实省、市《志愿服务条例》,市委〔2010〕19号和市委办〔2010〕9号文件精神,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按照“财政支持,多头开源”的经费筹集模式,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积极鼓励社会捐赠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来源,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党委、政府至少每两年一次表彰本地区志愿服务先进,完善重大项目的单项表彰和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志愿者(集体、项目等)参加各级评选表彰,进一步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切实加强志愿者交通、饮水、用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
  (四)社区基础扎实。本地区所有社区按照“八个有”标准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站,明确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社区工作者,明确社区志愿服务站负责人,积极探索社区专职志愿者的工作模式,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杭州市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加强资金配套,落实经费保障。
  (五)组织网络健全。积极鼓励扶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备案登记,加强业务指导,建立较为成熟的“备案登记--年度考核--优胜劣汰”的发展机制。充分利用在杭高校志愿者资源的巨大优势,积极建立校地志愿联盟,以项目带动、会员加入、定期例会等形式,固化合作模式,创新合作内容,扩充志愿者队伍。加强对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研究和探索,灵活把握,大胆尝试,不断以楼宇、商圈、行业等类型建立专业型志愿服务团队,进一步吸纳专业人才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占本地常住人口10%以上。
  (六)阵地建设巩固。利用社区小广场、老年活动室、党员活动室、青少年空间、社区图书室等场地,长期固定化开展各类富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定时、定点的常规化志愿服务项目;依托辖区内福利院、敬老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博场馆、“第二课堂”校外基地等建立志愿服务阵地,鼓励志愿者在服务社区的同时积极服务社会,为社区志愿者创造更宽广的服务平台;拓展辖区内“两新”组织、商务楼宇、功能园区、综合体等各类场所,开辟志愿服务新型阵地,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
  (七)活动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大型赛会、文明创建、公益实践、公共应急志愿服务行动,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围绕“安全、便捷、文明、和谐”主题,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坚持从“办得到、群众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把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以完善民生服务、改善人际关系、增进社区文明、提升生活品质为重点目标,以结对式、定期日、广场化、超市型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扶弱帮困、便民利民、社会教育、群众文化、洁美家园、低碳环保、治安防控、邻里互助等社区志愿服务,让居民在参与中感受友谊和谐,看到社会美好,享受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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