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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自府发〔201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2号)精神,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原则和目标
  (一)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3-5岁适龄儿童毛入园率达75%。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市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保教质量不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
  当前,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发展学前教育的紧迫感,充分认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我市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各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建设区域教育高地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努力开创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必须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5项原则
  1.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3.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4.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5.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明确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面普及学前1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3年教育。其中,到2013年,全面普及学前1年教育,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2%,早期育儿指导工作全面启动;到2015年,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早期育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深入开展。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四)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深入贯彻公益性、普惠性的办园方针
  针对学前教育区域发展不均衡的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着力实施学前教育建设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在幼儿人数较少的乡、村可由当地小学建立附设幼儿园(班),为广大农村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加强各层次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扩大办园规模,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完善各类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规范管理,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五)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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