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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乌鲁木齐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知管字〔2011〕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单位: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乌鲁木齐设立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对象和条件

  乌鲁木齐考点面向全国报考。报考的条件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要求,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二、报考的地点和要求

  凡参加(乌鲁木齐考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接报名或以邮寄方式报名。

  报名的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至7月3日。首次报名人员需递交的材料有:《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60元报名费(参加考的人员全额退还报名费,不参加考试者则不退还)。

  再次报名人员应递交的材料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日期和地点

  乌鲁木齐考点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至6日。

  乌鲁木齐考点定在:自治区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中科院新疆分院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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