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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刘宏斌 大同县副县长
  王 吉 阳高县副县长
  王继武 天镇县副县长
  姚文章 浑源县副县长
  方 旭 灵丘县副县长
  王崇虎 广灵县副县长
  马少杰 左云县副县长
  梁翼龙 南郊区副区长
  田勇明 新荣区副区长
  成   员:李长春 南郊区公路局局长
  陶 义 新荣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升 左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日新 大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守清 阳高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鹏 天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常青 浑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春光 灵丘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桓 广灵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计明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李宝权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副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县(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治理行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刘计明(兼)
  各县(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与专项行动领导组结合起来,组成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行动。
  四、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县(区)以及水上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业户)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水上运输安全生产救生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船舶技术状况、航行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从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违法经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5、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对各区域水上运输企业(业户)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6、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有关水上运输企业(业户)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水上运输。加强老旧船舶、非标准化船舶安全监管;加强对船舶、船员基础档案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和船舶检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船员通过培训,合格的颁发船员适任与特殊行业培训合格证,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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