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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好第27个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好第27个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新人社明电[11]7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为进一步弘扬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激发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1〕67号)和《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11〕88号)精神为契机,结合实际,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创造性地组织好第27个教师节宣传活动。现就第27个教师节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尊师重教宣传,采取召开师生座谈会、举办主题讲座、组织观看爱国主义电影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庆祝第27个教师节活动,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组织看望和慰问教师。教师节期间,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要根据实际,统筹安排,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离退休老教师、教职工家属和家庭困难教师。
  三、切实为教师办实事。深入了解教师的工作生活状况,认真倾听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落实各项政策,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关注教育的良好风尚,为广大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生活、工作环境,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促就业的积极作用。
  请各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将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形式及内容,于9月15日前报自治区技工教育指导中心。
  联 系 人:王娟、伊不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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