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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2011〕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海湖新区管委会,南川综合开发管委会,湟水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科学谋划重点项目建设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增强项目工作合力,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毛小兵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韩建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平 市政府副市长

  许国成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汪彦明 市政府秘书长

  宋晨曦 市发改委主任

  陈兆超 市财政局局长

  何 灿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森林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石 鑫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包维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冯存良 市金融办主任

  马海州 市交通局局长

  刘红岩 市水利局局长

  王卫华 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福军 市林业局局长

  史 超 市环保局局长

  薛建华 市教育局局长

  刘浩年 市卫生局局长

  朱战坡 市民政局局长

  索跃宁 海湖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高舒力 南川综合开发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吴密森 湟水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何明星 城东区代区长

  陈昌正 城中区区长

  吴天晓 城西区区长

  王剑锋 城北区区长

  林 博 西宁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宋晨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确定年度重点项目,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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