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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管理过程,经常组织对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营养改善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学校的开餐情况、卫生营养状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完善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创新营养改善工作模式。实行营养改善工作月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将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防城港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
  (六)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实现卫生达标,有关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开餐质量,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学校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加强营养搭配研究,因地因季做好营养配餐工作,提高营养改善的质量。
  (七)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营养改善工作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教育惠民工程,对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巩固提高 “两基”成果将起到积极作用。宣传部门要通过防城港日报、防城港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市委、市人民政府落实改革开放成果普惠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举措。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校会、校园广播、板报、网站等学校主要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同时,学校还要定期开展感恩教育,让广大农村孩子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立志努力学习,回报国家和人民,回报社会,使营养改善工作的社会效益和德育效果进一步彰显。

  附件:1.防城港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经费测算表
  2.防城港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学校一览表

  附件1:
  防城港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经费测算表
单 位小学生费用支出初中生费用支出 合 计 (万元)
寄宿生数标准年在校时间经费支出(万元)寄宿生数标准年在校时间经费支出(万元)
港口区783元/天2004.6811203元/天20067.271.88
防城区12673元/天20076.0267153元/天200402.9478.92
上思县52463元/天200314.7654653元/天200327.9642.66
东兴市663元/天2003.9613613元/天20081.6685.62
合 计66573元/天200399.42146613元/天200879.6612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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