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划目标
规划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2010-2015年):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工程、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实施二级保护区点源整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源地安全监测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0%。远期目标(2016-2020年):完成非点源污染防治工程和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信息管理能力、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故指挥协调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国家将分别在2012年和2018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五、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
为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防止因外环境污染造成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我市水源地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勘测定界、污染源彻底排查工作。一是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勘界立桩、绘制红线图;二是对现有污染源进行排查,摸清保护区污染源现状,为下一步做好保护区内清除、搬迁污染源提供准确数据;三是完成锦凌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完成一级保护区综合整治、隔离防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的相关设施建设和二级保护区污染源整治工程,提高监测、信息管理和应急能力水平。一是制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整治计划。二是对一级保护区实施整治,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清拆、关闭排污口、人口搬迁、规模化养殖场及垃圾堆放场搬迁等;通过植被修复、水土保持,建造水源涵养林,对现状用地功能进行调整和改造。三是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围栏、围网和生态防护林及取水口污染防护等工程。四是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工作,包括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五是对二级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进行整治,采取排污口关闭、迁出和企业搬迁等工程及非点源污染控制措施等,解决二级保护区环境问题。六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水源地监测体系,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七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信息系统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数据管理系统及安全监控分中心四个系统,为保障饮用水安全提供信息支持。八是做好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应急处置设施,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