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4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梧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城市矿产”资源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梧州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凯 市长
副组长:全桂寿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彭健铭 副市长
成 员:梁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文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华君 市监察局副局长
曹垂龙 市科技局局长
李旭长 市工信委主任
刘 廷 市财政局局长
周晓飞 市人社局局长
蓝明月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福安 市环保局局长
韦 俊 市住建委主任
苏建中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善高 市林业局局长
曾一戈 市商务局局长
温 伦 市文新局局长
刘红明 市广电局局长
邵 兵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梁 洪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英志光 市国资委主任
李广勇 市供销社主任
钟卫华 梧州海关关长
蔡 洁 梧州检验检疫局局长
叶春生 市国税局局长
陆远万 市地税局局长
李树华 市工商局局长
梁日明 市质监局局长
李彤华 苍梧县县长
覃 颂 岑溪市市长
黄东明 藤县县长
宋彤宇 蒙山县县长
冼秋莲 万秀区代区长
罗伟雄 蝶山区代区长
覃震西 长洲区区长
陈绍霖 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曾健勇 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批复的《广西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要求,领导我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示范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