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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保护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保护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39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保护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梧州市保护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路灯及道路砂井盖等市政设施被盗被破坏现象十分严重,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安全出行带来了许多不便,影响了市容市貌。为加大对盗窃破坏市政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经市政府同意,从8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保护市政设施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市保护市政设施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全桂寿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以万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梁德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建平 市广电局调研员

  莫伟坚 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农崇巍 市工商局副局长

  肖时森 梧州供电局副局长

  韦定红 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2037930),具体负责、协调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德林同志兼任。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治安管理,堵塞销赃渠道;及时抓获一批盗窃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破获一批盗窃破坏市政设施案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打防控管工作措施,坚决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势头,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处理原则

  公安、广电、市政、工商、供电、电信等部门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违法违规收购废旧金属的行为,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从严处理,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通过从严处理,增加其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其不敢违法违规收购废旧金属。通过巡查、看护和蹲点伏击守候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从严处理,该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保持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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