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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议的补充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议的补充通知
(新知管〔2009〕5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企事业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市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原定于2009年7月9日召开的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因故推迟,现定于8月17日召开,有关会议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 8月17日16:00报到,18~19日开会,19日12:00前返程(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园林宾馆。

  二、会议要求:
  1、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落实参会人员,并于8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传真至昌吉州知识产权局。

  2、会议期间(8月17日16:00至19日12:00),食宿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安排。

  3、乌昌地区的参会代表须于8月18日10:00前报到,并参加当天的参观考察活动和大会。

  4、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的参会人员于8月19日上午参加“发明专利实施状况调查及PCT专利调查工作安排”会议。

  三、联系方式
  1.昌吉州知识产权局联系人:

  郭志刚,联系电话:0994-2343612  13899670189

  帕丽达,联系电话:0994-2381716  13779277705

  传 真:0994-2343612

  2.昌吉市园林宾馆

  地  址:昌吉市宁边东路272号

  联系电话(总台):0994-2368666,2368777

  3.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沈联海  赵斐斐

  联系电话:0991-6123928、6123918

  二○○九年八月四日

  附件:
  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交流会议报名回执

姓 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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