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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5.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居民(包括在工矿和商贸流通企业务工的,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的,投资兴办实体的),不论在何处务工经商,只要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都要积极动员其在我市转户。(市人社局负责动员外出务工农民工和在外经商办企业农村居民的转非及市内工业企业农民工转非,市商务局负责动员市内商贸流通企业农民工转非,市工商局负责动员市内个体户转非,市国税局负责动员市内农村籍企业负责人转非,市公安局负责办理转户手续)

  6.对因结婚、投靠亲属而长期居住在市区的农业暂住人口,由于他们在我市均有固定的居住地点,各公安派出所要在日常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积极动员他们将户口迁来我市,通过上门办理的方法为他们送服务,最大限度地动员他们迁户、转户。(市公安局负责)

  (四)考核验收(2012年1月)。

  在2011年底户口统计工作完成后,由统计部门拿出具体各项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区)及有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对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摸清转户基数是顺利完成上级下达转户任务的基础。各责任单位要在乡镇、街道的配合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迅速开展相关人群的数量调查,经相关部门初审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尽快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维护转户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市国土资源局及市住建委要尽快制定整户转户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退出和补偿办法,明确实施主体、补偿标准、补偿程序和资金来源等事项;市农业局要尽快制定整户转户的承包地、自留地、饲料地等耕地退出办法和补偿标准;市人社局要尽快制定各类人群转户后的医疗保险等实施办法。

  (三)加强转户后的政策兑现。

  转户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转户居民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按照程序要求,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严格标准,按时足额将相关补助发放到转户居民手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办理工作也要同时跟上。

  (四)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各级各部门应加大户籍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户籍改革的始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印简明扼要的户籍制度改革宣传资料,发放到全市农民、居民手中。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多形式地向基层户改工作人员、村社干部和农民代表宣讲各级户改政策。各新闻媒体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户改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在集镇、村口等醒目位置书写固定宣传标语,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单,做到一边宣传政策一边动员有条件的农民转户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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